7.2 室内温度检测


7.2.1 恒温恒湿房间的温度检测仪器宜采用具有自动记录功能的温度记录仪,也可采用其他类似的温度采集系统,检测时应根据温度波动范围选择高一级精度的仪器。
7.2.2 检测的时间间隔宜为30s~60s,并应连续检测24h~48h。
7.2.3 室内温度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送回风口处应布置测点。
   2 恒温恒湿工作区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应布置测点。
   3 测点应布置在距外墙表面大于0.5m、离地0.8m的同一高度上;也可根据恒温恒湿区的大小,分别布置在离地不同高度的几个平面上,测点数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温度侧点数要求


条文说明

7.2 室内温度检测

7.2.1 本条文对恒温恒湿工程温度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进行了规定。对于恒温恒湿工程,不同的测量仪器具有的精度不同,检测时应根据温度波动范围选择相应的具有足够精度的仪器。推荐采用带有锂电池的温度自记仪进行检测,这样既方便检测,又可减少测量仪器对工程的影响。
7.2.2 本条文对恒温恒湿工程温度检测时间间隔和检测持续时间进行了规定。检测的时间间隔主要考虑检测仪器的反应时间和环境对检测的影响,一般地,时间间隔取为30s~60s,既可保证检测仪器具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又可忽略环境对检测的影响;连续记录时间应在周围环境完整变化一个周期(昼夜),即24h以上,同时,检测也无需无限进行下去,在周围环境完整变化两个周期,即48h以内即可。检测的时间间隔和连续检测持续的时间也可由委托方和检测方约定。
7.2.3 本条对恒温恒湿工程室内温度测点布置原则进行了规定。对送回风温度进行检测的主要目的是检查空调系统实际运行情况是否能达到设计工况。对恒温恒湿工作区具有代表性点的温度进行检测,可以查看出空调系统的运行效果。测点的布置应离外墙一定距离(大于0.5m),从而避免外墙对检测产生影响;考虑到操作人员的操作高度,测点一般布置在离地0.8m的同一高度上;对于一些特殊工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恒温恒湿区,可根据恒温恒湿区的大小,分别布置在离地不同高度的几个平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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